《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公布
2019 年 10 月 21 日,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针对我国法律对前一时期发生的生物技术谬用等行为和事件,缺乏相应处罚规定的问题,草案明确了相应的责任及处罚,填补了法律空白。
历时一年,生物安全法于2020 年 10 月 17 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习近平主席签发主席令,予以公布,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六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 年 10 月 17 日